2021年领结婚证需要什么(2021年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资料)

最后更新 :2022.07.13 10:05

在2020年12月2日,民政部突然发布新规,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实施后有关的婚姻登记提出了新的规定。而这一规定,对于正在离婚、筹划离婚、可能离婚的人必须给予极大关注!

我们知道,万众瞩目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其中第五编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条-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对婚姻家庭息息相关的事项做了相关规定与调整,事关每一个家庭,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要重视起来。

解读2021年民政部婚姻登记新规

而今天民政部的新规,对我们今后去民政部门离婚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需要特别注意。

民政部新规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该业务已经由法院承接。

二、调整婚姻登记程序。(重点部分,考试要考)

三、婚姻登记档案归档。

四、工作要求。

所以,我们今天需要对第二部分,展开详细说明。

先看规定原文: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附件1 )。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员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员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附件2)。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附件3)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附件4)。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附件5),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分析:

首先:2021年起,协议离婚在民政部门看来需要五个步骤。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其次,当事人需要事先准备离婚协议、身份证、结婚证,并填写申请书。

第三,只有一本离婚证也可以申请离婚;没有结婚证的,需要到档案局出具证明后,才能申请离婚。民政部门受理后,出具回执。民政部门不予受理的,出具书面意见。

第四,冷静期一个月(30个自然日)。一个月内,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过后30日内,当事人双方未申请发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第五,发证。发证手续与旧的规定基本一致。当事人双方需要现场签字并加盖手印。

综上,可以看到,新的规定,对比旧的规定多了一些步骤。根据现行规定,协议离婚时,当事人双方携带合法合规的离婚协议,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如无异议,可以现场办理离婚,当日具结。而根据新规定,需要多填写两份申请表,多去一次民政部门,多等至少30天。

而这30天,能发生多少故事呢?

天知道。

根据我们专门办理离婚纠纷的律师经验,别说30天,一天之内,当事人的想法都会变3变。30天,当事人的想法可能比孙悟空变得都多。届时,离婚协议与申请离婚登记时的离婚协议可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民政部门又会怎么处理呢?

天知道。

再等30天?

解读2021年民政部婚姻登记新规

呵呵。

PS: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第五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结合我们民政部李部长近日的发言,我国人口已经进入了转折期。陈律师敢断言,今后的离婚程序,不会解压,反而会变得更难。民政部门敢给30天的冷静期,难到我们法院就不敢给了吗?

有句话不合适,但是,距离2021年还剩下28天,如果想离婚的,赶紧呐我的兄弟姐妹们!

解读2021年民政部婚姻登记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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