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取名宪法 为什么宪法叫宪法

最后更新 :2024.07.17 14:25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 itutio”, 其原始含义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在古罗马帝国中, 这个词用来表示皇帝的诏令、谕旨, 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 欧洲封建时代则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 含有组织法的意思。

宪法概念的发展

宪法的概念和制度是通过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 传入而在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开始在中国出现的。 当时, 随着西方政治概念的传入, 日本也开始有了相当于欧美国家的宪法概念。 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 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 实行君主立宪, 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宪法的特性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 大法, 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更严格, 因为它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和稳定。

宪法的历史演变

宪法的历史演变可以从几个方面 来了解。 首先, 世界上最早的宪法性文件是英国的《大宪章》, 它是在12世纪由英国的贵族、领主等为了限制国王的权力而逼迫约翰王签署的。 随后, 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在西方各国诞生, 资产阶级开始与封建王公贵族争夺权力, 以及国家的控制权, 世界上第一部宪法(虽然是不成文的)便诞生于最早开始资产阶级革命的英国。

综上所述,“ 宪法”这个名称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 原本指的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在中国, 宪法的概念是在明治维新时期传入的,并在戊戌变法时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有着严格的修改程序。 它的历史演变反映了社会变革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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