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领导干部立家规 守好权力“后院”

最后更新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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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兰州7月9日电(记者屠国玺)“不经商,不办企,不利用关系谋私利”、“不贪不占公家便宜,不取他人不义之财,做到公私分明、自他两清”,这是甘肃省陇南市两名县处级干部所立“家规”当中的词句。

这是甘肃省陇南市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的一个细节。和上述这两名干部一样,陇南市1100多名县处级干部全部都立了家规,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这些家规还被统一印编成册,公开下发各单位相互学习借鉴。

在这些领导干部的“家规”当中,大到遵守党纪国法,中至家庭孝道传承,小到自我行为约束,不同干部提出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但都围绕“严以修身”这一共同主题。

比如,有一名干部在家规中提出“恭敬世人,敬畏自然,敬畏国法,安守本分,平安自来。” 同时,他在自身行为约束方面要求“居有定所,不外宿。居有定时,不熬夜。”而另一名干部则按照男女、老幼、夫妻、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关系,立下了分类有别的“家法”。

陇南市委组织部长崔景瑜说,从严治家是干部“严以修身”重要的一部分,通过把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融入到日常的家庭生活,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目的就是为了从严管理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守好权力的“后门后院”。

与此同时,甘肃省陇南市还提出净化领导干部的社交圈,许多干部下乡和农民交朋友。目前,陇南市干部下沉到基层乡村,主动与贫困群众对接扶贫需求和帮扶措施,和基层群众、贫困群众拉家常、谈心事、交朋友已经成为一项“规定动作”。

此外,陇南市还针对个别干部热衷于打麻将、喝酒,不按时上下班、不遵守请销假制度等“小问题”,先后与97名县级干部进行了谈话告诫和警示提醒,以防止“小节”不慎酿成大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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