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布86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中”字头超过60个,"世界”打头超10个

最后更新 :2023.09.02 06:36

 

发号台

近日,根据举报线索和核查情况,民政部官网公布第十二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

百理君梳理发现,“中”字头超过60个。

名单如下:

▎“中”字头:

1.中国建筑行业管理协会

2.中国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会

3.中华龙根绿环保协会

4.“中国治理荒漠化基金会”(与民政部登记基金会重名)

5.中国老年福利事业研究中心

6.中国养老产业联盟

7.中国城市管理协会

8.中国电影人联合会

9.中国青年作家学会

10.中国文学联合协会

11.中华作家协会

12.中国美术家联合会

13.中国美术家联谊会

14.中国民间书画研究会

15.中国民族文艺家联合会

16.中国诗书画联谊会

17.中国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18.中国国学文化协会

19.中国国学学会

20.中国文化艺术发展研究会

21.中国青年文艺影视协会

22.中国青少年文学艺术家协会

23.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

24.中华舞蹈联合总会

25.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

26.中华香道文化研究会

27.中华香道学会

28.中华易经预测风水学院

29.中华易学联合会

30.中华易学文化促进会

31.中华周易联合会

32.中华周易协会

33.中华周易与姓名文化研究协会

34.中华龚氏宗亲联合会

35.中国设计力量(国际)设计师协会

36.中国饮食行业联合会

37.中国旅游创业家协会

38.中国旅游记者协会

39.中国旅游品牌联合会

40.中国旅游品牌协会

41.中国高科技产业协会

42.“中国互联网协会”(与民政部登记社团重名)

43.中国产业经济联合会

44.中国供热安全生产促进会

45.中国经济发展促进会

46.中国名牌产品培育委员会

47.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

48.中国品牌价值评估中心

49.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会

50.中国交通建设教育协会

51.中国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会

52.中国素质教育学会

53.中国水育早教科学研究中心

54.中国水育早教协会

55.中国心理干预协会

56.中华教育研究会

57.中华养生协会

58.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

59.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协会

60.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协会

61.中国公共关系联合会

62.中国心理学家协会

63.中国注册心理师协会

▎以“世界”打头

1.亚洲葡萄酒学会

2.世界范氏宗亲联谊会

3.世界谭氏宗亲总会

4.世界标准舞联合总会

5.世界文学艺术家联合会

6.世界文学艺术家协会

7.世界艺术家协会

8.世界华人文艺家联合会

9.世界华人总裁协会

10.世界纪录协会

11.世界旅游小姐协会

12.世界饭店协会

以“国际”打头

1..国际旅游投资协会

2.国际旅游学会

3.国际设计师联合会

4.国际设计师美术家协会

5.国际艺术设计协会

6.国际建筑景观规划设计联合会

7.国际绿色经济协会

8.国际职业认证管理协会

其他

1.欧美古玩交流协会

2.古玩中国协会

3.全球华人广场舞联合总会

官网消息显示,民政部门欢迎社会公众继续提供“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及活动线索,民政部将持续对名单进行更新。

“离岸社团”与“山寨社团”有什么区别?

2016年民政部曾专门解释过。

一是含义不同。概括地说,“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离岸社团”主要是指内地居民在境外登记条件较为宽松的国家或地区依规注册、却在中国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山寨社团”是指“离岸社团”中与内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完全相同或极其相似的组织。依据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法律属性为境外非政府组织。

二是法律依据不同。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和取缔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有关取缔和没收非法财产的规定;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监管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该法第九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如果未经登记、备案,却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或以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三是监管部门不同。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职责属于各级民政部门;依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六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监管职责属于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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