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上海)

最后更新 :2022.07.27 13:16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之相关规定,在对于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之规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范围。而根据民法典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主要如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其中,除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取得的收益外,还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3. 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

4. 继承或受赠、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其中,按照法定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即使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也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分割遗产后,即使双方已离婚,另一方仍可以起诉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该继承取得的财产。);

5. 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 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 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殖以外的收益;

8. 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注意: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法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军人一方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 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注:孳息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之规定,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根据相关民法理论,天然孳息,是果实、动产之产物及其他依物之用法所收获之出产物,出产物包括有机的出产物(如树木的果实、动物的乳雏),及无机的出产物(如矿山的矿物、石山的石林);法定孳息,是利息、租金及其他因法律关系所得之收益。)

除以上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的一般规定外,就大家普遍关注的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及相关权益分割有关规则如下: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提示:(1)显然,此处房屋赠与和上述民法典中赠与财产归属的规定并不一致,在上述普通财产赠与中,赠与人必须明确系赠与一方的,才为该方的个人财产;而对于房屋(或对应的出资部分),父母没有明确是赠与双方的,认定为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产生前述不同的原因在于“结婚前”,即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不适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规定。(2)此处用的是“出资”,而不是房屋所有权,应该是考虑到父母可能仅是支付了部分房款,剩余房款通过按揭贷款解决并由子女偿还的情形。在父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的情形下,出资对应的是全部购房款,房屋应属于该子女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应无疑问。在父母仅支付了房屋部分房款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归属及权益分割见下文。

2.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的,归自己子女一方,没有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属于子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3.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用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注:此处一般还贷资金来源为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故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屋,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同理,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为一方购买的房屋或者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买并确定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但子女结婚后仍有按揭贷款待偿还的房屋,房屋所有权归该子女,但婚后用子女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时的出资,作为债权处理。(注:按债权处理,属于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仅偿还本金。同时,由于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屋的增值部分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提示:基于以上法定夫妻财产的规定,对于希望财产仅为自己子女所有的父母,可以依法订立遗嘱或签署赠与协议,在遗嘱或赠与协议中明确写明财产只给予自己子女一方。对于婚前仅付了首付款、婚后仍需还贷的房屋,在剩余按揭贷款金额较少或者个人收入较多(指负担家庭正常生活开支外还有较多剩余、足以覆盖按揭贷款还款)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由夫妻双方约定还贷部分资金属于该还贷一方的个人财产,来解决婚后还贷部分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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